李文娟

木可公司代表人、柯文哲競選總部支出帳務審核人員

有罪

李文娟擔任柯文哲實際掌控的木可公司代表人及競選總部財務人員,配合柯文哲、李文宗以肖像權授權名義將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公司帳戶,共同侵占政治獻金。另開立4紙不實統一發票,將採風公司捐贈民眾黨的300萬元政治獻金偽裝為「設計顧問」服務之營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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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行為時間軸

開立不實統一發票200萬元,品名記載「設計顧問」掩蓋採風公司政治獻金

依李文宗指示從政治獻金專戶匯付300萬元至木可公司

從木可公司匯付100萬元「肖像權授權金」至柯文哲個人帳戶

相關事件(13

政治獻金侵占重要

柯文哲與木可公司簽立肖像權授權同意書

政治獻金侵占重要

柯文哲宣布參選總統,設立政治獻金專戶並安排木可公司授權合約

政治獻金侵占重要

採風公司首筆200萬元捐款被導入木可公司帳戶

政治獻金侵占重要

木可公司侵占KP小物募款所得共4,133萬餘元

政治獻金侵占

KP SHOW募款演唱會收益77萬元被侵占入木可公司

政治獻金侵占重要

木可好店開始以木可公司收取募款小物政治獻金

政治獻金侵占重要

開始從政治獻金專戶匯付「肖像權費」至木可公司(第一筆300萬元)

政治獻金侵占

第二筆300萬元從政治獻金專戶匯至木可公司

政治獻金侵占

第三筆450萬元從政治獻金專戶匯至木可公司

政治獻金侵占重要

第四筆450萬元從政治獻金專戶匯至木可公司,肖像權費共1,500萬元

政治獻金侵占

開始以政治獻金賸餘款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首筆42萬元)

司法程序重要

臺北地檢署起訴柯文哲等11人

司法程序重要

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柯文哲17年、應曉薇15年6月、沈慶京10年

判決結果

有罪
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

共同犯公益侵占罪

有期徒刑2年

擔任競選總部支出帳務審核人員,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以木可公司架構侵占政治獻金,負責從政治獻金專戶匯款至木可公司帳戶、從木可公司支付柯文哲個人授權金等操作

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

有期徒刑8月

為掩飾採風公司300萬元政治獻金之性質,開立4紙品名記載「設計顧問」之不實統一發票交付採風公司

加重因素

  • 製作不實統一發票掩飾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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